香港公司办事处

香港公司办事处:香港公司如果要在大陆办公的话,最正规当然是登记代表处或者注册香港外资企业。但是由于现在代表处登记成本较高,还需要根据所支出成本缴纳10%税收。还牵涉到涉外OFFICE的租赁成本等因素,所以现在刚开始操作香港公司的朋友还是以SOHO操作为主,等到业务稳定了再考虑办理代表处,甚至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离岸公司是可以在国内设立办事处的,但是需要在国内的工商局进行登记,这个是比较关键的。登记以及变更的流程如下:

香港公司办事处

离岸公司是可以在国内设立办事处的,但是需要在国内的工商局进行登记,这个是比较关键的。登记以及变更的流程如下: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 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

按照行业类别,如需要,应先报主管部门批准                                 ↓                   填写申请材料,报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领取登记证书

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 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当地商务部颁发的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30日)以内的《批准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③ 外国公司的合法的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④ 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

⑤ 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⑥ 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及董事名单(看具体行业)

⑧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机构名称、业务范围、驻在地址、常驻代表等主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证件:

   2-1)变更地址:

      ⑴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⑵ 驻在地址的使用证明;

      ⑶ 代表证;

      ⑷ 登记证复印件;

      ⑸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2)变更代表:

      ⑴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⑵ 代表/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

      ⑶ 外派机构的派出函和劳务合同;

      ⑷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登记表;

      ⑸ 登记证复印件;

      ⑹ 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

  2-3)变更名称:

      ⑴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⑵ 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⑶ 《代表证》;

      ⑷ 登记证复印件;

      ⑸ 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

2-4)变更业务范围:

      ⑴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⑵ 登记证复印件;

      ⑶ 其他有关的文件、证件。

当然了,香港公司办事处只能在国内作为登记作用,并不能在国内进行实体的运作,所以也是不能办理产地证的,如果说需要办理这些的话,那么就是需要办理国内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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