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该怎么交税
我SOHO一年了,今年的11月公司才进行了年审。 但是我上个月去银行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问题,我的公司是香港的离岸公司,我的客人大多数是东南亚的,像泰国,越南,孟加拉。但是没有香港的。我发现水单上我的泰国客人付给我的TT 都是从香港的公司过来的。我非常吃惊,立即咨询了我这边的咨询公司,他们说就算我的业务没有发生在香港,但是由于客人是委托从香港付款给我,我还是要交税的。 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大虾,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因为我的确没有任何实在的业务发生在香港。客人只是借香港公司付款给我。
您通过香港公司走账,别人用一个香港帐户付汇给您,这个就涉及需要通过做账审计去判定您的最终利润来源地。但是合同的签署是比较重要的部分,也需要结合整个贸易流程。楼主不用太担心,这边您还是需要找到专业的会计师帮您做账审计,帮您申请海外利得,便无需交香港利得税。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 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 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资料;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鉴于贵公司是从事商品或货物买卖而赚取利润,请提供以下问题之资料及文件,以便本所对贵公司之利润来源作一个初步的了解; 1. 公司销售之主要货物种类? 2. 公司购货之主要货物种类? 3. 公司在何地接获顾客之订单?怎样与顾客接洽(如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在何地订立销售合约? 4. 公司在何地向供应商购货?怎样与供应商接洽(如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在何地订立购货合约? 5. 公司由谁人负责与供应商及顾客接洽?该负责人之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外国护照号码。 6. 货物在何处储存 7. 货物在何处付运 8. 公司在何处出具销售发票? 9. 公司在何处接受购货订单? 10. 公司购货及销售之融资安排是怎样(如透过信用证安排,电汇或支票) 11.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货物供应商之名称,地址及其购货金额。 12. 公司最主要之五个顾客之名称,地址及其销售金额 13. 公司之办事处设在何地 14. 如贵公司在香港设有办事处,该办事处主要从事什么活动? 15. 公司在何处设立银行户口? 香港税务局一般都要求纳税人提供足够之有关文件以证明上述问题之真实性,以确定纳税人所得利润之来源。





